湖北医药学院五年制本科临床医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2021版)
一、专业代码与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100201K
专业名称:临床医学
英文名称:Clinical Medicine
二、专业培养目标
根据《全球医学教育基本要求》和《中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立足我校办学定位和服务面向,培养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具有崇高思想品德、社会责任感和职业道德,健康身心素质,较强法律意识和创新创业精神;较宽厚的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知识及扎实的医学基础理论,较强的临床思维和诊治能力,一定的预防康养与健康促进知识,基本的科研素质和创新意识;良好的沟通能力和信息获取、管理、应用能力,能终身自主学习、持续自我完善、具有较大发展潜能和团队协作精神的适应医学进步环境的应用型医学人才。
三、专业培养要求
1.思想道德与职业素质目标
(1)遵纪守法,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热爱祖国,忠于人民,愿为祖国卫生事业的发展和人类身心健康奋斗终生。
(2)珍视生命,关爱病人,具有人道主义精神;将预防疾病、驱除病痛作为自己的终身责任;将提供缓和医疗作为自己的道德责任;将维护民众的健康利益作为自己的职业责任。
(3)树立终身学习观念,认识到持续自我完善的重要性,不断追求卓越。
(4)具有与病人及其家属进行交流的意识,使他们充分参与和配合治疗计划。
(5)在职业活动中尊重患者的隐私和人格,重视医疗的伦理问题。
(6)尊重患者个人信仰,理解他人的人文背景及文化价值。
(7)实事求是,对于自己不能胜任和安全处理的医疗问题,主动寻求其他医师的帮助。
(8)尊重同事和其他卫生保健专业人员,有集体主义精神和团队合作开展卫生服务工作的观念。
(9)树立依法行医的法律观念,学会用法律保护病人和自身的权益。
(10)在应用各种可能的技术去追求准确的诊断或改变疾病的进程时,考虑到病人及其家属的利益,并注意发挥可用卫生资源的最大效益。
(11)具有科学态度、创新和分析批判精神。
(12)履行维护医德的义务。
2.知识要求
(1)能够掌握与医学相关的数学、物理学、化学、生命科学、人文学科和社会科学等基础知识和学科方法,并能用于指导未来的学习和医学实践。
(2) 能够掌握生命各阶段的人体正常结构和功能及正常的心理状态。
(3)能够掌握生命各阶段各种常见病、多发病的发病原因,认识到环境因素、社会因素及行为心理因素对疾病形成与发展的影响,认识到预防疾病的重要性。
(4)能够掌握生命各阶段各种常见病、多发病的发病机理、临床表现、诊断及防治原则。
(5)能够掌握基本的药理知识及临床合理用药原则。
(6)能够掌握正常的妊娠和分娩、产科常见急症、产前及产后的保健原则,以及计划生育的医学知识。
(7)能够掌握全科医学基本知识,明确健康教育、疾病预防和筛查的原则,掌握缓解与改善疾患和残障、康复以及临终关怀的有关知识。
(8)能够掌握临床流行病学的有关知识与方法,理解科学实验在医学研究中的重要作用。
(9) 能够掌握中国中医学(民族医学)的基本特点,了解中医学(民族医学)诊疗基本原则。
(10)能够掌握传染病的发生、发展以及传播的基本规律,掌握常见传染病的防治原则。
3.技能目标
(1) 具有全面、系统、正确地采集病史的能力。
(2) 具有系统、规范地进行体格及精神检查的能力,规范书写病历的能力。
(3) 具有较强的临床思维和表达能力。
(4) 具有内、外、妇、儿科各类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处理能力。
(5) 具有一般急症的诊断、急救及处理能力。
(6)具有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使用合适的临床技术,选择最适合、最经济的诊断、治疗手段的能力。
(7)能运用循证医学的原理进行医学实践,完善诊治方法。
(8)具有从事社区卫生服务的基本能力。
(9)具有与病人及其家属进行有效交流的能力。
(10)具有与医生、护士及其他医疗卫生从业人员交流沟通的能力。
(11)结合临床实际,能够独立利用图书馆和现代信息技术研究医学问题及获取新知识与相关信息,能用一门外语阅读医学文献。
(12)能够对病人和公众进行有关健康生活方式、疾病预防等方面知识的宣传教育。
(13)具有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能力。
四、主干学科
基础医学、临床医学
五、核心课程
系统解剖学、组织胚胎学、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病理生理学、药理学、诊断学、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麻醉学。
六、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包括教学实验、临床见习、临床技能学、临床实习、社区医学及公共卫生实践及临床实践考核等。
社区医学及公共卫生实践安排在第六学期暑假进行,共计2周。
临床实习52周,具体安排如下:外科学15周(普外6周,含胃肠及肝胆;骨外3周,胸外、神外、泌外共6周);内科学15周(心内、呼吸、消化各3周,神内、血液、肾内、内分泌共6周);妇产科6周;儿科6周;麻醉2周;影像2周;急诊2周;传染2周;综合2周(眼科、耳鼻喉、皮肤任选2周)。
七、修业年限
基本学制:五年
八、授予学位
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九、课程设置
详见教学进度表。
十、时间、学时和学分分配
学生应修满216学分。必修课程为161学分,选修课程为18学分,必修课程学分与选修课学分之比约为9:1。第二课堂6.0学分,临床实习52周,26.0学分;毕业考试4周,5.0学分。详细分配计划如下:
表1 教育教学活动周计划表
学年
|
第一学年
|
第二学年
|
第三学年
|
第四学年
|
第五学年
|
合计
|
学期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七
|
八
|
九
|
十
|
|
周数
|
20
|
20
|
20
|
20
|
20
|
20
|
20
|
52
|
18
|
210
|
课堂教学
|
14
|
18
|
18
|
18
|
18
|
18
|
18
|
|
10
|
132
|
入学教育
|
1
|
|
|
|
|
|
|
|
|
1
|
军训
|
3
|
|
|
|
|
|
|
|
|
3
|
复习考试
|
2
|
2
|
2
|
2
|
2
|
2
|
2
|
|
2
|
16
|
社会调查
|
每学年暑期
|
|
社区医学实践
|
第六学期暑假
|
|
临床实习
|
|
|
|
|
|
|
|
52
|
|
52
|
毕业考试
|
|
|
|
|
|
|
|
|
4
|
4
|
毕业鉴定
|
|
|
|
|
|
|
|
|
2
|
2
|
表2 总学分与总学时构成表
类别
|
课堂教学(含选修课)
|
集中实践
|
第二课堂
|
合计
|
小计
|
实习
|
毕业考试
|
小计
|
小计
|
学分数
|
179
|
26.0
|
5.0
|
31.0
|
6.0
|
216
|
学时数
|
3224
|
52周
|
4周
|
56周
|
|
3224学时+56周
|
表3 课堂教学学分学时构成表
课程类型
|
应修学分数
|
占课内总
学分比率
|
应修学时数
|
占课内总
学时比率
|
必修课
|
公共基础课
|
49.5
|
27.65%
|
936
|
29.03%
|
专业基础课
|
60.0
|
33.52%
|
1225
|
38.00%
|
专业课
|
51.5
|
28.77%
|
1063
|
32.97%
|
小 计
|
161.0
|
89.94%
|
3224
|
100%
|
选修课
|
选修课
|
18.0
|
10.06%
|
|
|
总 计
|
179
|
179.0
|
3224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