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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与荆州精神卫生中心签署合作协议
2024-01-17 15:24 尚静 湖北医药学院第二临床学院   (阅读次数:)

本网讯(通讯员 尚静)2024年1月15日,学校党委常委、统战部长谭艳带领教务处、第二临床学院相关同志,前往荆州市精神卫生中心(荆州市荣军优抚医院)签署临床实践教学基地合作协议。荆州市精神卫生中心党委书记涂哲明、院长邓小鹏、副院长彭成国、副院长聂所成等出席签约仪式,会议由荆州市精神卫生中心副院长彭成国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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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临床学院分党委书记孟鑫简要介绍了临床教学基地建设合作前期准备工作情况。荆州市精神卫生中心邓小鹏院长简要介绍了医院教科研情况。教务处副处长杨靖介绍了我校精神医学专业的招生、实习及合作需求;第二临床学院教学办主任尚静介绍了精神医学专业学生实习的注意事项。随后,双方针对教学安排、技能培训、安全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展开了深入而广泛的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

荆州市精神卫生中心党委书记涂哲明对学校领导莅临医院调研考察表示热烈欢迎。他表示,湖北医药学院精神医学专业实习基地落户荆州市精神卫生中心,表明了学校对荆州市精神卫生中心的高度认可,建立精神医学专业实习基地是医教相长、合作共赢的重要举措。荆州市精神卫生中心有信心按照学校教学计划的要求完成教学任务,为社会培养高质量精神卫生专业人才,让老百姓享受到更高质量的医疗技术服务。

学校党委常委谭艳讲话。她指出,荆州市精神卫生中心办院历史悠久,底蕴深厚,医教研实力较强,以本次合作协议签订为契机,期待双方进一步在本科生教育、学历提升、指导老师培养、学生心理健康促进等方面加强合作,培养更多适应社会需求的精神卫生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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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学校党委常委谭艳、荆州市精神卫生中心邓小鹏分别代表学校和医院在协议书上签字。根据协议,荆州市精神卫生中心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及教学方案,建立教学小组,安排专人负责学生管理等工作,双方将在教学、培训、科研、学生就业等方面开展更加深入的合作。(审稿 孟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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