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聘考核工作在校人事处的管理、监督、指导下,由第二临床学院具体组织实施。根据《湖北医药学院2025年专项公开招聘第二批工作人员公告》和《湖北医药学院2025年专项公开招聘第二批工作人员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名单及考核公告》,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拟于2025年5月29日下午开展硕士研究生专任教师岗位(儿科学)招聘考核,特制定本方案。
一、面试对象
湖北医药学院第二临床学院2025年专项公开招聘第二批工作人员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并参加学校人事处组织的笔试环节,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需求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二、面试原则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程序的原则。
3、坚持保密、回避、监督的原则。
三、现场资格复审
第二临床学院专任教师岗3考生携带相关证件到面试候考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需提供证件原件。
需提交材料:①本人有效身份证;②大学及以后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海(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③学信网各阶段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④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提供近三个月内申请的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海外应届生可提供在读证明;⑤《岗位表》中要求党员的,需提供党员身份证明。
四、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法律和宪法。
2、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身心健康,品行端正,责任心强,热爱教育事业,有敬业精神。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能够胜任相关课程讲授工作,有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计算机操作能力和一定的科研能力。
5、最高学历与招聘岗位专业一致。
6、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内(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 2025年5月29日下午3点
面试地点: 第二临床学院科教楼705党员活动室
候考地点: 第二临床学院科教楼706办公室
六、面试内容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教学能力、专业能力三个方面,考核组专家根据应聘人表现进行综合评定给分。
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当场评分,面试成绩即为考核总成绩。
七、面试流程
1、个人介绍:内容包括个人专业知识背景、个人基本情况简介、个人能胜任工作的基本素质等(限时5分钟);
2、课堂试讲:即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考生自由选择儿科专业某一知识点,通过ppt开展课堂试讲(限时5-8分钟);
3、考官提问:考官结合考生的个人介绍和课堂试讲提问,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应变反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限时5分钟);
八、成绩核算办法
在应聘人员的总评成绩中,教育教学能力成绩占50%,面试其他环节成绩占50%。
九、面试分数结果的运用
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小于1:3的岗位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
十、体检、心理测试
根据最终总成绩,按1∶1的岗位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心理测试人选,体检及心理测试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心理测试考察合格人员,报经学校同意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体检、心理测试不合格不能予以录用的,学校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心理测试考察。
十一、纪律要求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执行。
十二、聘用
1、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学校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对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所聘岗位的薪酬待遇。
2、新招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已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在入职前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关系。
第二临床学院
2025年5月26日